我校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高港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高港区委区政府发文(泰高委〔2015〕19号)表彰了高港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10家)及先进个人(10名),我校榜上有名,获“高港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高港区教育系统唯一一家受表彰单位。
多年来,我校围绕高港发展的目标要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加强骨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营造良好环境、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荣誉的取得是对学校工作的肯定,也将激励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加努力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构筑学校发展优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

(责任编辑:校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