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班级: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请各班对学生宿舍、教室、实训场所等私藏管制刀具进行清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管制刀具整治范围
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即为管制刀具,应列为清查收缴范围: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班会、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危害,提高广大学生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违法性、危害性的认识,确保学生对校园管制刀具治理工作的知晓率达100%。
2.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专题部署,认清清查管制刀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上缴管制刀具。在启发自觉的基础上要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所属每个房间,每个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将管制刀具收缴到学工处,对本班自查的问题,学工处不予通报、追责。
3.在各班级自查的基础上,学工处将联合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区学生公寓进行抽查。一旦查出管制刀具,将对有关班级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当事人,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自查可采用匿名检举、班级集中检查等方式。下周班会课要安排时间加强教育,所有学生不得非法收藏、使用管制刀具。
以上,请班主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学工处
11.10
(文/陆剑;审核/姚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