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征集科普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13-05-06 20:42:00 点击: 次
高港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征集科普志愿者的通知
为促进学校创新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承担起科普宣传的社会责任,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科普志愿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志愿者的条件
1、热爱和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道德品质高尚,立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积极投身于各种科普活动;
2、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热爱科普事业和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安排,遵纪守法;
3、不以取得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义务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服务;
4、年龄在18~70周岁的公民,具有一定科学素养、科技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表达能力较好,身体健康;自愿参加登记注册,均可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
二、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三、科普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主要任务
围绕城镇居民科学素质的提升,针对文明生活、卫生保健、科学消费、科技知识学习、科普文化及反对愚昧迷信等方面的需求,深入社区、居民家庭开展科普咨询、辅导、讲解、演示等科技传播活动;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开展面向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推广适合当地特点、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以及健康、文明、卫生、节能环保知识宣传;通过活动使志愿者与当地农民、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起相对固定的联系;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提升,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和科技传播等服务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外科技活动内容,提高青少年参与科技活动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时间能力。
五、科普志愿者注册
1、根据《泰州市高港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泰高科普〔2013〕1号)文件要求,全区各中小学校不少于10名志愿者;
2、有意申请泰州市高港区科普志愿者的师生,请于5月8日前至团委办公室填写《泰州市高港区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表》,一经审查合格,同时将报送高港区审核备案。
江苏省高港中的专业学校团委
2013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