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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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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一、调查方式及时间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进行,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9月 22 日。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社会人士、教师和中学生 3 类人群,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具体实施
1.问卷发放。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请将泰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见附件)置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等官方网站醒目位置,由调查对象使用微信扫码进入。
2.问卷填写。调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二维码后,正确选择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中学生)进入问卷,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填写。
3.问卷回收。调查对象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迅速组织发布。各地收到通知后,要尽快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让社会各界知晓并积极参与对泰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确保参与满意度调查人员的数量,让更多人关心泰州教育发展。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莫震,联系电话:86999839)

附件:泰州市教育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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