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学生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2-10-15 09:20:00 点击: 次
各部门、各工作口、各班级: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展示全校师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营造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学校教师、学生技能比赛。
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高教师和学生技能水平的文件精神,以泰州市关于开展2012年市第九届技能大赛的要求为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专业情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方针,积极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提升全体专业教师的专业文化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全面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合格人才。以“人人参与,突出技能,力求创新”为宗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力求做到覆盖所有专业、所有教师、所有学生,全面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教师学生技能水平,提升学校技能大赛成绩。
二、组织机构:
学校技能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蒋广荣
副主任:蔡明 刘兴无 张福华 李龙山
组委会成员: 陆德芳 许如东 胡留戈 周尔乐
李留高 李玉华 韩明荣 薛鸿江
孙正贵 王晓平 徐 瑜 唐晓震
管国华 薛雨生 叶云松
三、比赛项目:
根据2013年泰州市技能比赛的项目设置,结合本校实际情况
确定。
四、奖项设置:
(一)基本比例
1.学生奖:一等奖10% 二等奖10% 三等奖20%(各工种、
项目)(根据比赛人数适当调整)
2.教师奖:一等奖10% 二等奖20% 三等奖30%(各工种、
项目)(根据比赛人数适当调整)
3.组织奖:根据学生团体总分统计(一等奖3分,二等奖2 分,三等奖1分),前3名获班级团体奖个别因报名人数少由组委会指定参加市技能大赛的项目,按市技能竞赛获奖等级加一档计算学校获奖等级。各学生比赛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奖励办法:
1.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和教师,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
金,并根据获奖情况推选人员参加市级技能竞赛。
2.凡在市级竞赛中获奖的教师和学生,除市级奖励外,参赛教优评先、职称晋升和学生就业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比赛办法:
1.比赛拟定于11月中旬进行,由各教研组、实习组和班主任
组织,实训处负责统筹。
2.报名时间:10月15日一一10月20日
3.技能集训:10月22日一一一11月7日
4.技能比赛:11月8日—— 11月10日
六、报名人数:学生每班每个工种、项目限报3-5人,教师原则上必须人人报名,人人参赛,学生、教师技能报名表附后。
七、具体项目负责人:
高二、高三年级的班主任(学生技能指导老师另行安排)
机电组: 韩明荣 电工电子组:孙正贵
计财组: 薛雨生 化工组:管国华
车工实习组:徐瑜 电工实习组:薛鸿江
电子实习组:叶云松 钳工实习组:唐晓震
孔桥校区: 周尔乐
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实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