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时间:2013-11-01 10:27:00 点击: 次
“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的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学校、法治高港建设的积极性,特由校政教处、团委组织和策划该演讲比赛。
活动目的:加强我校学生的法制风气,提高我校学生的素质,展现我校学子的风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活动主题:法在我心中
承办部门:高港中等专业学校政教处、团委
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活动时间:2013年11月12日至11月27日
活动地点:阶梯教室
活动准备:
1、11月12日下午全体教职工会议上下达通知,要求各班11月19日前准备好演讲稿并推选出1名选手参加学校预赛。
2、预赛时间为11月20日下午两节课后。决赛时间为11月27日下午两节课后。
3、比赛地点由吉维老师落实。
4、比赛时的评委由政教处、团委提前邀请,评委共七人。
5、活动前一天邀请朱军老师做好摄像准备。
比赛规则:
1、演讲以“法在我心中”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感情真挚。
2、参赛选手到会场后在签到处签到,比赛正式开始前10分钟不到者视为弃权。
3、参赛选手根据签到顺序依次上台演讲。
4、要求选手用普通话脱稿演讲,语言表达生动流畅。
5、本次比赛将设定12个获奖名额,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6、比赛获奖选手将获得由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及相关奖品。
九 决赛活动流程
1、1:10观众入场、参赛人员签到。
2、1:25嘉宾入场。
3、1: 40由活动主持人介绍出席嘉宾,并介绍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等事项。
4、1: 55活动正式开始,主持人主持现场。
5、4: 55演讲结束。
6、次日上午公布获奖名单,获奖选手至政教处领取获奖证书和相关奖品。。
十 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
2、活动过程中要求参赛人员及观众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保持全场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并要求把手机调到振动或者关机状态。
3、活动结束后全体工作人员留下负责现场的清洁。
高港中等专业学校
2013年11月11日
(评分细则见附件)
附:评分细则
分稿件内容、语言表达、仪态表情、时间把握、综合印象五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累加后求平均值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1.稿件内容:2分。
(1)紧扣主题;(1分)
(2)文笔流畅,真情流露;(0.5分)
(3)题材新颖,内容丰富;(0.5分)
2.语言表达:5分。
(1)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2分)
(2)普通话标准,发音准确,表达流畅;(2分)
(3)事例鲜活,情感丰富,肢体语言,激情昂扬。(1分)
3.仪态表情:1分。
(1)衣着整洁,仪表大方;(0.5分)
(2)表情自然,举止得体。(0.5分)
4.时间把握:1分
演讲限时5分钟, 超过5分钟时有哨音提示,超过30秒时主持人提示并开始扣分(0.2分/10秒),直至扣完为止。
5.综合印象:1分。
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责任编辑: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