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管国华中职化工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
时间:2019-05-20 08:45:00 点击: 次
泰州市管国华中职化工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
(2018年修订)
为加强管国华中职化工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优秀教师的发源地、集聚地和孵化地,确保名师工作室出名师、出成果,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的意见》(泰教师〔2017〕7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市名师工作室 成员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根据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详见《考核表》)组织实施。
工作室成员考核
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考核1次。从师德、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本人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依据得分情况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30%。获得优秀可以从工作室经费中补助800元,合格者补助500元,不合格者无补助。
三、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考核对象认真总结回顾本年度教育教学和名师工作室工作,如实填写《工作室成员考核表》,并提供原始材料。
2.学校考核。由考核对象所在学校对考核对象填写的《考核表》内容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学生进行座谈或民意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的不进行学生民意测评),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对其进行考核打分,在学校公示并告知本人和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3.领衔人考核。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对工作室成员填写的《考核表》内容、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提出考核等次,填写《工作室成员考核汇总表》报市教育局。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考核合格以上的,由工作室确认公布,享受相关奖励政策。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退出名师工作室,空缺岗位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补充。
附件:
1.泰州市管国华中职化工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表
2.泰州市管国华中职化工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汇总表
2018年12月30日
附件2:
泰州市管国华中职化工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表
(201 -201 学年度)